汽车最初被造出来时,人们觉得它只是一台会自己跑的铁架子。不用马拉,不用人推,加满油就能从甲地到乙地。后来路越修越宽,城越铺越大,车就成了人腿的延伸。买菜、送孩子、跑长途、搬东西,样样离不开它。有人算过,一辆普通家用车一年跑一万多公里,相当于绕地球四分之一圈。这些里程里没有多少是壮举,大多是重复的往返,可日子就是这么一公里一公里挪过去的。
坐进驾驶室,关上门,外面的声音立刻闷下去。方向盘、踏板、后视镜,位置都是固定的,手和脚不用看就能找到。这种熟悉感会让人放松,也会让人变得不耐烦。堵在路上时,前面那辆车的尾灯红得刺眼,你盯着它,什么也做不了。旁边车道偶尔有车挤过来,你踩一脚刹车,心里骂一句。汽车给了你速度,也给了你被速度困住的时刻。
车与人的关系有时比人和人还近。有人在车里哭过,把音乐开到最大;有人在车里吃完一个汉堡,然后擦擦嘴去开会;有人深夜把车停在地库,熄了火,在黑暗里坐十分钟才上楼。座椅的皮面被磨出光泽,杯架里卡着干掉的咖啡渍。这些痕迹不记录什么大事,只是些零碎的日常,可它们比里程表更诚实。
城市的面貌也被汽车改了。以前街边是杂货铺和住家,后来一楼变成修车店和轮胎行,再后来整条路拓宽,画上停车位。小区里原本的绿地被划成车位,晚上回来晚的人要绕三圈才能找到空。孩子们在楼下玩,得先看清有没有车拐进来。路边的梧桐树被修剪,因为枝杈会刮到公交车顶。这些变化没人专门开会决定,是车一辆一辆开过来,慢慢挤出来的。
天彻底亮了,打太极的人收了势,三三两两往家走。那辆面包车的车主也关好后门,坐进驾驶座,发动,打转向灯,汇入早高峰的车流。它很快就会消失在下一个路口,和几百万辆别的车一样。这些铁壳子载着人、货、工具箱和没睡醒的脸,在城市里画着重复的线。线多了,就成了路;路多了,就成了我们每天过的日子。
